汤岗子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十条规定

一、认真学习并掌握与本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工作制度。
二、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暗示索要患者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三、严禁私收各种形式的临床促销费,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促销活动。
四、不准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五、严禁各种形式的开单提成,杜绝不合理检查。
六、严禁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七、严禁利用回扣或提成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其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转诊患者。
八、实行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制度,保证药品质量,杜绝伪劣药品进入医院,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九、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不准私立小金库。
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推行文明用语。严禁“生冷硬顶推”行为,认真接待患者和群众的来访和投诉。

此文章发布于:2011/12/2 9:55:48 浏览次数:2702689